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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法案: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杰出能力的证据类型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移民法律框架中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吸引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来到美国,为其国家的发展和创新做出贡献。下面美福国际将详细介绍美国移民法案: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杰出能力的证据类型,帮助您全面了解这一移民类别。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杰出能力的证据类型:

  申请人为支持申请而必须提交的各种类型的证据,作为受益人非凡能力的文件。一般来说,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证据:

美国移民法案: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杰出能力的证据类型

  1.该人获得了国家或国际上的赞誉;

  2.该人的成就在专业领域得到了认可。

  这些初步证据必须包括一次性成就的证据(例如,国际公认的主要奖项,如诺贝尔奖)或至少法规中列出的三种证据。

  为支持请愿书而提供的证据不需要具体使用“非同寻常”一词。相反,材料应该是这样的,即很明显这个人对该领域的贡献是合格的。此外,尽管一些与证据有关的监管语言偶尔使用复数形式,但在特定证据类别中提出单一证据完全可能就足够了。

  另一方面,提交大量文件可能不包含足够的有说服力的证据来确定受益人的资格。为支持请愿书而提供的证据最终必须确定受益人“是已经上升到努力领域最顶端的少数人之一”。

  官员应使用两步分析来评估与请愿书一起提交的证据,以证明有资格被归类为具有非凡能力的人。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杰出能力分类申请:两步证据审查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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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步:评估证据是否符合监管标准:通过优势证据,确定申请人提交的哪些证据客观上符合适用于该类型证据的监管描述的参数(称为“监管标准”)。

  第2步:最终案情确定:在这种移民分类所需的高水平专业知识的背景下,在考虑整个请愿书以进行最终案情确定时,一起评估所有证据。

  以上是给大家介绍的【美国移民法案: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杰出能力的证据类型】,可以按照上述的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杰出能力的证据类型进行整理申请证据,如果您想要顺利的办理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可以咨询专业的移民机构。我们美福国际专注海外移民服务,主要就有【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热门移民项目,还拥有自己的美国律所,为移民客户提供前期咨询,深入的移民评估,选择适合自己的移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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